陳男婚後育有2子,他2021年11月28日在澎湖馬公騎機車載黃女遊玩,不慎撞上路燈倒地,送醫身亡。陳妻接到噩耗驚恐傷心,但檢視亡夫手機錯愕發現出軌照。
陳妻依親密照追查指控,兩人自2017年至2021年期間4年多密集出遊國內、金門、澎湖及大陸等地多達42次,共吃大餐、親密牽手,還有泳裝清涼合照,甚至同房過夜。
陳妻追查發現,老公之前投保的契約受益人都紀錄「夫妻關係」;2017年認識保險經紀人黃女後,由她經辦共16筆保險,受益人只寫「法定受益人」。
陳妻指控,黃女承辦老公及兒子多筆保單,查證投保文件及出遊接洽旅行社,都有查證身分證機會,黃還多次向兒子催繳保費,應該得知男方已婚、有配偶及兒子。
黃女不爭辯與陳男交往出遊,抗辯說,她不知對方已婚,只核對過駕照、未見過身分證,以為他是「離婚」,直到去年4月間被告上法庭才知情,她並提出測謊鑑定為證。
黃女強調,不能以承辦保險就推測她知道對方有配偶,陳男刻意隱瞞,在保險資料婚姻欄勾選「未婚」、「單身」;受益人填寫「法定受益人」,只在1筆防疫險保單勾選「已婚」,是因保單沒有「離婚」可勾選;她車禍後,還向繼承人陳子求償醫藥費,並不知陳妻的存在。
陳男兒子作證,黃女承保及催費過程,他未提及父親婚姻狀況,父親自2017年起即常多日未返家,公司有供宿。
法官以陳妻所提證據,無法證明黃女事前得知男方有配偶,故意或過失侵害配偶權,測謊鑑定也無不實反應,認定她不知男方有配偶,全案判決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