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21歲人妻發現丈夫手機內竟藏有女同事的內衣照,更互傳露骨訊息,女同事甚至問「離婚娶我嗎?」氣得人妻將對話公開在個人Instragram,沒想到因此挨告,反而是人妻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,緩刑2年。
根據判決書,人妻與女子原是同事,但人妻竟在丈夫手機內發現女同事僅穿內衣、內褲的清涼照片,訊息中則寫道「那天真的射裡面嗎」、「媽媽以後就要被我天天抱著睡」、「會怕,不想要我們的孩子」、「講這些,離婚娶我嗎?你爸媽怎麼想,別人怎麼看我,還有我媽怎麼想」等,懷疑丈夫外遇,氣得截圖後上傳Instragram。
沒想到,因為人妻在IG中PO出照片、寫下女同事的姓名,並公開性生活等資訊,明確講出3人關係,造成當事人困擾,因此挨告。台中地院斟酌,人妻無前科、事後態度尚佳,只是因丈夫婚外情而心生不滿,因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,緩刑2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而人妻與丈夫目前也已經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