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陳春鎮與好友楊順峰酒後引發衝突,陳春鎮抽刀砍死殘障好友,遭判十二年徒刑後於去年死在獄中。由於楊家提出總金額三千五百餘萬元的民事賠償告訴,陳春鎮家屬獲訊後紛紛拋棄繼承,法院昨日判決,由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的兄妹,必須擔負起七百多萬的巨額賠償。
陳春鎮、楊順峰兩人原是認識多年的好友,九十三年十一月間,這對好友酒後卻因爭執誰是黃昏市場老大而反目,陳春鎮一怒之下持刀接連揮砍殘障友人,終讓楊順峰送醫不治,陳春鎮也因此吃上了殺人官司。
楊順峰為家中經濟支柱,在他死後,家屬也對陳春鎮提出三千五百餘萬元附帶民事賠償訴訟。
陳春鎮一審遭板橋地院重判十二年徒刑,但判決出爐不久,陳春鎮就因故在去年四月間死亡,這件求償金額高達三千五百多萬元的索賠對象,也就落到陳春鎮繼承人身上。陳春鎮的妻、子在他死後,紛紛辦理拋棄繼承,加上他的父母早已死亡,在第一、第二順位繼承人都辦妥拋棄繼承後,這宗三千五百餘萬元的賠償官司,就落到陳某來不及辦理拋棄繼承的兄弟姐妹肩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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