擁吻不算通姦 判無罪

2010-08-31 / 兩性話題,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親吻不能算是通姦

已婚的台中縣大里市楊姓女子和王姓男子交往密切,其丈夫發現了兩人相擁親吻的照片,氣得控告兩人妨害家庭,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,認為時下道德觀念開放,慶生會上因氣氛歡愉熱鬧,有相互擁吻的親密互動,實不足為奇,不能認定兩人有通姦行為,判處無罪。

本案在一審時,法院以罪證不足為由,判處兩人無罪,檢方不服而提起上訴。台中高分院審理時,兩人否認有通姦行為,辯稱當時是一群朋友為楊女舉辦慶生會,氣氛相當熱烈,楊女當場親吻每位友人,並非只親吻王某一人;至於一同前往泰國旅遊一事,兩人坦承確有此事,但否認曾經發生性關係。

法官認為,相互擁吻不足為奇,不能因而認定兩人有通姦行為,至於出國旅遊一事,也無證據顯示楊女與王某曾經發生性關係,判處兩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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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夫風流帳 大老婆5官司全贏

大老婆的復仇,長達11年的蒐證及訴訟,對前夫及情婦打的5件官司,她全部勝訴!

遭情婦盜刷絕不付帳

婦人黎安妮88年間發現信用卡費暴增,追查下發現丈夫張某外遇,卡竟是第三者倪女盜刷的,用於支付與張某開房間及買情侶裝等費用,黎女說「盜刷我的卡去風流,我絕不付帳」,公務員退休後,她全力反擊、「長期抗戰」,先後打5件官司全勝訴,張、倪已被依通姦罪判刑3個月,黎婦也獲判免付4萬4千多元盜刷款確定。

黎婦稱自己會打官司

57歲的黎婦昨笑著說︰「原來,我還滿會打官司的」,她已於97年獲判離婚。

11年來,黎婦依據蒐證進度,「沒把握絕不出手!」先後於90年控告通姦、92年控倪女偽造文書盜刷、93年向張、倪兩人求償、97年訴請離婚、98年訴請拒付卡款共5件官司,統統勝訴。記者連繫張某及倪女,都無法聯絡上,不知兩人回應。

暗中蒐證絕地反攻

原任公職的黎婦,88年與夫分居後就懷疑丈夫外遇,但擔心任職公務員,貿然行事會引起困擾,只敢暗中蒐證,90年退休,她立即絕地大反攻,在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下,控告張某與倪女通姦

張某姦情曝光,是黎婦的信用卡帳單內竟有開房間的費用!黎婦發現,88年7月帳單,一週內共有1000元開房間費、1960元的百貨公司買衣服款、舞廳等19筆消費共3萬4486元,但全非她所刷。

黎婦帶著當時還讀國小的兒子,循著帳單一家一家去查到底是誰盜刷、買了什麼,其中1960元的消費簽單,是倪女冒簽她名,買兩件一模一樣情侶裝T恤,前夫那一件,已被她「扣留」至今11年,她說「這就是證據」,但開房間、情侶裝也僅能證明丈夫與倪女的曖昧,仍查不到兩人有發生性行為的通姦證據。

直到黎婦90年退休後積極蒐證,她發現兒子曾目擊爸爸與倪女同睡一房的通姦「鐵證」,黎婦即在知悉犯行半年內的提告時限內控告前夫與倪女通姦,並要兒子出庭作證,兩人92年已依通姦罪判3個月確定並賠黎女40萬。

發卡銀行認為信用卡應是黎女交給前夫,並非盜刷,要求她付款本金及利息共4萬餘元,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倪女盜刷黎女信用卡屬實,94年已被最高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半年確定,上週判黎女免付3萬餘元本金及1萬餘元利息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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販賣抓姦機 電腦公司觸法

2009-12-03 / 抓姦的要點,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抓姦利器 網路爆紅

雲林縣警局29日在台中市查獲一批監視監聽設備,其中包括近來在網路上爆紅的抓姦利器—抓姦機,只要插入SIM卡,直接撥通後,就能清楚的收錄現場的聲音;業者說,據使用者表示,抓姦效果超好;警方偵訊後將全案依違反電信法妨害秘密罪嫌移送。

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女警,昨天上午前往台中市公益路某電腦公司,喬裝消費者向店家表示,因為懷疑老公外遇,想要買監視、監聽設備;陳姓店長當場拿出多種產品,包括彩色無線針孔監視器、無線圖像影音傳送器、無線全球監聽器等合計27台,被警方當場查獲。

警方表示,其中的無線全球監聽器,就是近來在網路上爆紅的新型抓姦機,只有火柴盒大小,只要插入行動電話的SIM卡,再把監聽器隨便塞在汽車縫隙、隨身皮箱皮包、或者房間內,都不容易被察覺,若懷疑枕邊人偷腥,在對方出門後撥打監聽器內建電話門號,監聽器不會發出任何聲響,就能清楚的收錄到對方周遭聲音,同時啟動衛星定位功能,立即能掌握對方所在的位置,發揮「抓姦在床」的功能。

店長:不知販賣違法陳姓店長向警方供稱,店裡所有的貨品都是侯姓老闆託人從中國買回來,他只負責販賣,並不知道已違反電信法及妨害秘密罪,而開店3個月以來,只賣了5、6 組,多半是老公懷疑老婆出軌者,或是老婆猜忌老公另結新歡者,據使用者表示,收音效果相當良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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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女瞞身世 丈夫發現要離婚

2009-12-03 / 兩性話題,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一名潘姓女子七年前擔任酒店小姐工作時,與李姓男子在相識,後來隱瞞真實姓名、年齡及曾離婚、生子等事實與李姓男子結婚,後來因與小姑發生糾紛被小姑找徵信社調查,才發現潘女身世秘密,李男因此提出離婚官司。

潘女使用假名、假身分和李男舉行結婚儀式,並以算命師說辭「不辦理結婚登記較好」,而未與李男辦理結婚登記,因此結婚多年後直到與小姑們發生糾紛,小姑找來徵信社調查潘女,才發現潘女使用的姓名、年齡等資料都是假的,馬上告知哥哥並揭發潘女曾結婚生子等事。

李姓男子因此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屏東地院以潘女違反夫妻間的誠信關係,且李男結婚多年才間接知悉妻子種種謊言,顯然也有未盡到對配偶關懷之情的過失,判准兩人離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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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遇妻出庭嘻笑 法官訓斥

文章出處:自由時報

有夠扯!吳姓婦人在老公服刑時,產下一子,等不及老公出獄辦離婚,向法院提否認子、女之訴時,輕蔑的態度,惹毛法官,當庭遭訓斥:「妳有沒有羞恥心啊,還笑得出來!」

王姓男子與吳姓女子94年結婚,隔年因犯下強盜案入監服刑,刑期6年9個月,要被關到102年5月才能出獄;不料,沒有小孩的王某最近卻收到基隆地方法院通知,他的太太向法院提起否認子、女之訴,他必須以被告身份應訊。

法院審理時,王某激動地說,他在監獄關,小孩不是他的,是太太偷偷跟別人生的,為什麼還要來告他?

承審法官徐世禛向王某解釋,2 人尚未離婚,在婚姻存續中,太太所生的子女,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為婚生子女,所以吳女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時,王某才會被列為被告。

王某聽後漲紅了臉說,他人在監獄關,小孩不可能是他生的,是太太跟別人偷生的。

法官在向王某解釋為何被告時,坐在律師旁的吳女不耐煩,動來動去,法官看了吳女一眼,吳女仍未收斂,不時在座位上發出聲響,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。

正當吳女聽到先生向法官抱怨,「小孩不可能是他生的,是太太跟別人偷生的」,吳女聽了竟面露笑容。

此時,法官再也按捺不住情緒,當庭訓斥吳女:「妳先生在監獄關,妳在外面跟別人偷生子,一點都不覺得對不起先生,一點羞愧心都沒有,還笑得出來,難道不怕先生告妳通姦罪?」

庭訊結束前,王某無奈向法官表示,他會跟家人討論是否要告太太及太太的男人通姦罪,並請法官不要再傳他出庭,他不想再看到太太。徐世禛說,開庭時,吳女的舉止讓人感覺不出有任何愧對之心,讓人看了就生氣。

徐世禛指出,吳女今年初產子,王某已經關了3年多,應可確定吳女之子不可能是王某的骨肉,因此不用採檢體送醫院進行DNA親子鑑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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嫌夫那話兒太長 拒同居敗訴

2009-09-29 / 兩性話題,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游姓婦人因丈夫蔣某的性器官太長,行房很痛苦而跑回娘家,但蔣某要求履行同居義務,並願以娘家為同居地,兩造鬧進法院,法官為斷明房事,還請台大醫院鑑定是否「太長」,但醫院認為陽具長短是主觀看法,回覆「鑑定不出來」;高院昨天仍判游婦敗訴,應在娘家履行同居義務。

稱行房很痛苦 跑回娘家住

游婦父親得知法院判決後說,他不清楚年輕人的事,無法替女兒發言,曾多次勸兩人和氣相處,游婦昨晚回電說這是私事,不做評論。

住在北縣新店的蔣某表示,他們84年11月結婚,88年在新店購屋,但妻子94年提出離婚訴訟,遭法院駁回後,就以蠻橫態度對他,不但和他分房睡,連他輕拍她肩膀,即翻臉斥責,還報警說遭性騷擾;顧及讀小學的幼兒,他百般忍受,沒想到妻子將她戶籍遷回娘家並搬去住。

夫搬進娘家 要求履行同居

蔣某說,他徵得岳父同意,也住進娘家,但這段期間,妻子和其妹以「不要臉」、「可憐」、「賴在我們家」辱罵他,還要求他搬離娘家,他只能照她的話搬出,但向法院訴請履行同居義務,願以娘家為同居地。

台大稱性器長短 主觀感受

但游婦說,蔣某很專制,非常吝嗇,每月只肯補助娘家菜錢5000元,蔣逼問她事情,如果沒有馬上回答,三字經馬上出口;她無法與蔣同居的真正原因,是蔣的性器官太長,每次行房都令她痛苦不堪,她家事、工作兩頭忙,有時非常疲累,蔣想要行房,她若婉拒,蔣就說不要拿性當武器,所以她大多順從,但「這是對我很不尊重。」

高院判應在娘家 履行同居

高院合議庭初步認為兩人並無不堪生活的事實,為查明「太長」之說,特別聲請台大醫院鑑定,不料函覆「男性性器官長短導致女方不舒服,甚至痛苦不堪,乃主觀感受,無法加以鑑定」,合議庭依此認定游女並無拒絕同居的正當理由,判她應履行同居義務;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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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潔隊長不倫戀 幽會騙去救災 妻向主管爆料

高雄縣某鄉鎮清潔隊長與女同事日久生情,常佯稱加班與女同事幽會,妻子起疑花錢請徵信社拍下丈夫與女同事出遊影片,88水災期間,這名清潔隊長又誆稱到災區救災,實與女友出遊,妻子氣得向丈夫服務的單位檢舉,成了同事間茶餘飯後的話題。

這名清潔隊長與妻子結婚多年,育有兩名子女,今年初與女同事因日久生情,開始交往,他為爭取更多時間與女同事相處,常向妻子佯稱因工作繁重,假日也需要加班,卻趁機外出與女同事約會。

由於近半年來,他假日加班的次數愈來愈頻繁,妻子起疑,於是雇用徵信社跟蹤,徵信社人員7月間拍攝到丈夫與女同事一起到高雄市三民區一家電影院看電影,兩人舉動相當親密,疑似有不尋常的關係,妻子才了解丈夫「假日加班」的真相。

「最讓人生氣的,是88水災期間,他還騙我,說要去災區救災,結果是去跟女同事外遇幽會。」他的妻子說,丈夫實在太過分了,所以她決定攤牌,要給他當頭棒喝。

本月中旬,隊長的妻子查出丈夫常到鳳山市區一棟社區大樓與女同事共處,於是向丈夫服務的單位「檢舉」,並提出影片為證,目前他已被調整職務,兩人關係鬧得很僵,丈夫的主管已充當和事佬,介入調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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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業竊聽 赫見退休電信員工

2009-08-28 / 挑選徵信社,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自由時報

退休中華電信員工蔡清育,熟悉電話線路配置,替「一統」、「國華」2家徵信社偽裝成電信維修人員,涉嫌侵入公寓或大樓,在電信箱內裝錄音機竊聽電話,刑事局會同北市警方昨將蔡嫌及2家徵信社曾與蔡接洽的員工共7人帶回,並起出電信維修人員工作服、竊聽錄音設備一批等證物。

一統、國華委託

警方調查,嫌犯蔡清育(48歲)向徵信社的收費標準為,只要在電信箱接上竊聽器具,就要收取2萬元,之後一捲竊聽電話錄音帶收2千元,全案正由警方偵辦。

刑事局偵一隊三組於98年4月初接獲線報,綽號「小蔡」的中華電信退休員工蔡清育,利用自身的電信作業特殊技能,受僱於多家徵信業者,假冒大台北地區電信、電力公司線路查修人員,侵入大樓、公寓電信箱非法竊錄電話,遂在士林地檢署指揮下偵辦。

假裝維修 裝竊聽器

經警方追查發現,蔡嫌犯案時穿著電信公司維修人員制服,冒充線路查修人員,矇混進入監聽目標的電話裝機地址,在當事人的電話線夾線出來,使用微型錄音設備竊錄電話,再不定期將錄音帶交給徵信業者。

警方昨天中午12時,發現蔡嫌駕車在成功路及民權東路口伺機犯案,隨即加以攔捕,並在其車上查獲一批竊聽器材等贓證物。

蔡嫌向警方表示是受一統徵信社及國華徵信社委託,警方立即持搜索票至2家徵信社進行搜索,將委託蔡嫌監聽的徵信社人員一併帶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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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給男友沒? 父藉檢查性侵

2009-08-13 /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北市一名單親爸爸氣就讀高中的女兒,蹺家期間與男友發生性關係,佯稱檢查身體而性侵女兒「解悶」、「消氣」,昨天被台北地檢署依利用權勢性交罪起訴,將面臨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這名中年男子與母親及子女同住,女兒經常假日外出未歸,讓他很不滿。今年元月十八日晚上,他女兒回家太晚被他母親(女兒的阿嬤)訓斥責打,次日就離家出走十三天後才回住處。

二月一日晚間,男子責罵女兒離家太久,且經常晚歸,質問是不是有與男友或他人發生性關係?他女兒堅稱沒有,他竟藉口要檢查身體確認是否與他人發生性關係,脫掉女兒衣服猥褻後性侵。

數日後,這名女兒寒假返校,無意間將父親「不合理的檢查」告訴同學,她的同學隨即向輔導室舉報,校方報警處理。

檢方傳喚這名父親偵訊,他供稱因為氣憤女兒經常外出不歸,懷疑女兒在外與人發生性關係,心情鬱悶、氣憤,才以檢查身體為由和女兒發生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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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愛生恨放火 殺死寵物男子遭重刑

2009-08-13 / 社會新聞.綜合資訊 / 0 Comments

聯合報

周姓男子因陳姓女友執意分手,並搬離同居地點,竟由愛生恨,放火燒毀收容陳女同事的汽、機車,周男為達恐嚇目的,還將女友寵物貓殺死,然後將貓屍放在陳女機車上,甚至在陳母的住處丟擲汽油彈,台北地院審理後,依公共危險等罪判處周男17年徒刑,並應於刑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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